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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用户应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所有注册资料是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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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用户应为符合骑行电动自行车上路的年龄(16周岁以上)及身体条件的健康人士。用户如患有包括但不限于影响安全骑行的如癫痫、心脏病、高血压、暂时性眩晕、视力障碍、听觉障碍、残疾等各种疾病的,不得使用本服务,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和后果均由用户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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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用户在使用产品之前,应细致检查产品是否存在损坏、确认产品情况,以确保可以正常使用。如您经检查发现产品存在损坏仍然使用,则您因使用该产品所产生的的一切后果与责任与本公司无关,由您自行承担。本公司拥有享租换电相关产品的所有权或使用权、以及许可用户使用该产品的权利,并负责产品的日常投放、保养、维修等事宜。同时,享租换电服务系统的所有权及一切知识产权归本公司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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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用户在使用电动自行车时应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服从交警的指挥和处理。凡违法骑行造成的处罚和损失,由用户自行承担,本公司均不负责。用户骑行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用户应配合公安交通部门按《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有关规定处理。本公司建议用户购买适合自己的人身安全保险以备不时之需。如不幸发生任何意外或事故,除非用户能证明该意外或事故是因产品本身的固有缺陷直接导致的,否则本公司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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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用户所预订并提取的产品限该用户自己使用,严禁转租或转借于他人使用,禁止骑车载人,否则由此造成人身伤害或车辆损失均由用户承担。如遇台风、暴雨、冰雪等特殊天气或危机等情况,用户应立即停止使用电动车,并尽快将车辆放至安全地点,以免发生意外或给本公司造成损失,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及责任由用户承担。本公司也可根据情况酌情通过媒体和相关途径提醒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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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用户在使用产品期间如与第三方发生纠纷应由纠纷双方自行解决,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赔偿义务,如给本公司造成损失的,用户应向本公司承担赔偿义务。用户不得以此为由违反或拒绝遵守相关规定中之任何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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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电动二轮车最大载重为120公斤,其前载物架/筐的最大载重为10公斤,后载物架最大30公斤;除载物架/筐外,用户不得在车辆的其它地方挂载任何物品。如因物品超重、挂载不当而导致车辆损坏或引发交通事故甚至人身伤害的,均由用户负责并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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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用户应爱护产品,并合理、正常、安全地使用。如在用户使用期间因用户使用或保管不善导致发生如产品遗失、被窃或毁坏及部分损坏等,用户须赔偿本公司一切损失。严禁私改电池或中控等方式自行给电池充电,如用户违反约定给电池充电而造成任何损害或损失(包括用户自身、任何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用户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对本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带来社会负面影响的,本公司将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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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用户归还车或电池时应确认归还手续已成功,应将产品退还至原站点,否则将继续承担租金和违约金。您使用过的电池如果不进柜充电,最快一周就会“饿死”报废,满电电池闲置时间也不能超过30天,报废电池将产生2000元-3300元左右的经济损失,该损失将均由您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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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用户在租借或归还产品时应检查是否遗漏个人物品于车辆上或换电柜附近,本公司不承担个人物品的看管义务,如有遗漏概由用户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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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用户不得利用本服务从事违法活动,不得恶意损坏、故意涂污、擅自拆解产品及其相关设施,否则因此造成的损失及责任均由用户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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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本公司有权依据包括但不限于本公司认为的合理的理由、风险控制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在未经提前通知的情形下,随时暂停或终止用户使用本服务,并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